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引用了加里·劳森教授在耶路撒冷护照案中的论文
托马斯在他的意见中提到了劳森对“横扫条款”的解释 齐沃托夫斯基诉克里案.
A paper coauthored by Philip S. Beck法学教授Gary Lawson, “联邦权力的“适当”范围:对“横扫条款”的司法解释,” has been cited in Supreme Court Justice Clarence Thomas’s partial concurrence/partial dissent to the recently decided 齐沃托夫斯基诉克里案.
本案的争议在于,在耶路撒冷出生的美国公民是否可以在护照上将“以色列”列为出生地。 美国政府不承认任何国家对耶路撒冷拥有主权; 然而,国会在2002年通过了一项法律,指示国务卿允许在耶路撒冷出生的美国公民根据要求将“以色列”列为他们的出生地。
当乔治·w·布什总统签署这项法律时,他发表声明反对这项法律,指出它“干涉了总统处理国家外交事务的宪法权力”。 政府的律师辩称,由于只有总统才有权承认外国,这项法律侵犯了行政部门不承认以色列对耶路撒冷主权的决定。 然而,原告提出的一个论点是,国会有权管理护照,作为其对外国商业和入籍控制的延伸。
2002年,齐托夫斯基一家申请将以色列而不是耶路撒冷列在他们儿子的护照上,美国国务院拒绝了,由此开始了一场长达13年的法律斗争,最终以最高法院的案件告终。 口头辩论于2014年11月举行。 On June 8, in 六比三的决定, the Supreme Court ruled in favor of the executive, and the law was struck down.
他部分同意/部分反对托马斯法官同意多数人的意见,即国会不得强迫行政部门发布与官方外交政策相悖的文件。 然而,他对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的意见中所阐述的这一决定的基本原理提出了异议。
托马斯法官辩称,国会在护照问题上没有被列举的宪法权力。 护照的主要功能是作为旅行证件。 它充其量“与国会允许监管的活动有第三级关系:它指导总统制定文件,而这些文件又可能用于促进旅行,而旅行又可能促进对外贸易。”
此外,托马斯法官认为,2002年的法律超出了宪法中“必要和适当”条款(也称为“全面”条款)授予国会的管辖权。 该条款允许国会“制定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法律,以执行上述权力,以及本宪法赋予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官员的所有其他权力”。
Justice Thomas’s interpretation of the Sweeping Clause is one proposed by Professor Lawson and his coauthor, Patricia Granger, in their 1993 paper, published in the 杜克法律评论.
劳森和格兰杰指出,“横扫条款”不是,制宪者也不认为它是授予一般立法权的条款。 The clause’s language limits its authorizing scope to laws that are ‘necessary and proper’ and that ‘carry into Execution’ powers vested in the national government.”
They go on to argue that “the word ‘proper’ serves a critical, although previously largely unacknowledged, constitutional purpose by requiring executory laws to be peculiarly within Congress’s domain or jurisdiction—that is, by requiring that such laws not usurp or expand the constitutional powers of any federal institutions or infringe on the retained rights of the states or of individuals. 如此解释的‘全面条款’是三权分立原则、联邦制原则和未列举的个人权利的文本守护者。”
2002年法律的通过违反了劳森、格兰杰和现在的托马斯法官所主张的“适当的”国会管辖权,违反了“联邦行政或司法部门的特权”。
劳森教授是一位著名的宪法理论、行政法和法学学者。 他撰写了六版的行政法教科书,并与人合著了两本澳门威尼斯人注册宪法历史方面的书。 He is a founding member of the Federalist Society for Law and Public Policy Studies, and is on the editorial advisory board of the宪法遗产指南, a reference tool for legal scholars. 他两次担任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的书记员,先是在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然后在美国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