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中最奇怪的五个条款
Jay Wexler sheds light on nation’s founding document in 但是今天.
From his 修订的旅行禁令, issued Sunday, to his 营业外收入 since taking office, President Trump has been at war with critics who say he’s violating one section or another of the Constitution. If the back and forth has your head spinning, don’t fret: this founding document has parts that even experts find oddball, says Jay Wexler, a 法学院 professor and author of 奇怪的条款:通过10个最奇怪的条款来理解宪法 (Beacon Press, 2012). 以下是他挑选的五个最奇特的条款,以及他对这些条款的分析。
1. 每州两名参议员条款(第一条第三款):合众国参议院由每州两名参议员组成。
这一条款是在制宪会议上大小州之间达成妥协的结果。 大州在众议院的席位比小州多,但所有州在参议院的席位都是平等的。 这意味着加州和罗德岛州在美国最重要的立法机构中拥有相同的投票权。 如果你曾经想知道为什么当人们从纽约或德克萨斯搬到特拉华州或怀俄明州时,他们突然觉得自己在政治上更强大了,这就是原因。
2. 第三修正案(修正案三):在和平时期,未经业主同意,任何士兵不得驻扎在任何房屋内;在战争时期,除法律规定的方式外,也不得驻扎在任何房屋内。
这条修正案对制宪者来说极其重要,因为他们目睹了殖民时期所谓的英国军队进驻营区,但它在现代美国历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作用。 It’s hardly surprising that the most cited piece of reporting in the past 200 years about this Amendment was published by 洋葱.
3. 外国酬金条款(第一条第九款):凡在合众国境内担任任何营利或信托职务的人,未经国会同意,不得接受来自任何国王、王子或外国的任何礼物、酬金、职务或任何种类的头衔。
这一条款是制宪者为了确保联邦官员不会为了换取金钱或其他好处而向外国政府提供帮助而制定的,在特朗普政府执政的最初几个月里,这一条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但该条款提出的问题和它回答的问题一样多。 世界上什么是“薪酬”?特别是,如果一名官员为外国政府提供的服务(如酒店房间)获得公平的市场价值,这是否意味着该官员违反了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