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白宫主任讨论数据隐私和国家安全之间的平衡
蒂莫西·埃德加(蒂莫西·埃德加)曾担任国家安全幕僚隐私和公民自由主管。
On October 30, 波士顿大学法学院’s 国家安全法学会 hosted a lecture delivered by 蒂莫西·埃德加, visiting professor of law at Brown University, and former director of privacy and civil liberties for the White House National Security Staff under President Obama. 他曾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担任国家安全和移民顾问,并在波士顿大学法学院和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任教。
2013年爱德华·斯诺登(Edward Snowden)披露私人信息后,美国官员被迫提高政府透明度。 结果,数千页的文件被公布于众。 埃德加声称,这是泄密的积极结果,就像总统政策指令28 (PPD-28)一样。 PPD-28承认必须考虑到世界上每个人的隐私和公民自由,并限制大规模监控。 埃德加指出,也许最重要的规则是,对大量收集信号情报进行了限制。 如果用于恐怖活动或跨国犯罪威胁的情报,支持军事力量或网络安全,这种收集是允许的,但不能用于基于种族,性别,宗教或性取向的任何人。
埃德加认为,对间谍活动的负面披露使我们忽视了它带来的许多积极结果。 他谈到了“监控改革尚未完成的事业”,并指出,尽管国家安全局成立于1952年,但直到2009年,美国才在白宫层面考虑网络安全、个人隐私和公民自由问题。 当时,奥巴马总统任命埃德加审查国家安全局的监视项目,加强消费者隐私保护,改善在线身份管理。
在国际舞台上,他表示,“许多国家都有类似于美国的项目,并且回避了澳门威尼斯人注册政府监控哪些是可以的、哪些是不可以的问题和辩论。” Referring to surveillance policies in the European Union, Edgar cited the recent Court of Justice case, 施雷姆斯诉数据保护专员案, which determined that US companies don’t have an adequate level of protection for EU consumer data.
他指出:“如果你看看每个欧盟国家的情报机构,没有一个国家有美国那样的限制。” 他认为,法院为情报监视制定了一系列必要的要求,以实现与人权隐私和欧盟数据保护权利相一致的折衷方案。 “No European government meets the principles set out in Schrems,” he said, “but over the next five to ten years the decision will reverberate and set a precedent each country will have to follow when it faces its own legal challenge.”
讲座以埃德加对美国监控角色的评论以及他对未来的看法结束。 他说:“监控的刑事司法和国家安全利益是如此令人信服,以至于政府会找到一种方法来做到这一点,即使它延伸了合法性。”他补充说,公众必须灵活,并理解政府监控的必要性。 他指出:“美国有机会在改革监控法律方面发挥带头作用,甚至超越我们已经做过的事情。” “但我们制定的规则需要灵活,才能进行合法的情报收集。”
Reported by Johanna Gruber (CAS’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