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
有效日期:2015年6月1日
306陪审职务假
306.1定义
陪审义务假是一种授权的带薪休假,使大学员工能够在既定的联邦或州法院完成强制性陪审义务服务,而不会遭受经济损失。
波士顿大学鼓励其员工履行公民责任。
306.2资格
所有正式的全职员工和正式的兼职员工在受雇时都有资格享受陪审职务假。
306.3休假期限
陪审义务假包括员工履行陪审义务的全部时间。
306.4薪酬和福利
在获得批准的陪审职务假期间,雇员将获得正常工资与法院支付陪审职务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不包括任何旅行津贴。如果雇员的陪审义务工资超过休假期间的正常工资,他们就没有资格获得报酬。雇员在获得批准的陪审职务休假期间缺勤,仍可享有正常福利。
306.5请求和批准
雇员必须在收到法院通知时向其直接主管提交陪审团值班假的书面请求。法院正式通知的副本必须随请求一起提交。
主管负责获得部门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传达给员工。部门主管有权批准陪审团工作假的申请。
306.6其他规定
在完成批准的陪审职务休假后,雇员必须向他或她的主管提交法院书记官的声明,确认陪审职务服务,并详细说明雇员从法院获得的补偿。
306.7相关策略
没有一个
本政策声明是员工手册的一部分,应与构成手册的所有政策一起阅读。员工手册的规定不构成雇佣合同,也不改变员工的随意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