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储对Covid-19的紧急应对:贷款和支出之间的模糊界限
约翰·萨格斯,RBFL学生编辑
美联储理事会主席杰罗姆·鲍威尔此前曾表示,“美联储有放贷权,而不是支出权。” 然而,面对美联储根据《联邦储备法》第13(3)条推出的紧急贷款计划,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之间的这种反差变得不那么明显了。 最近,COVID-19引发了自2008年以来从未见过的经济危机,促使国会和美联储迅速采取澳门威尼斯人注册行动,以缓解由此带来的困境。 然而,《关怀法案》(CARES Act)和根据第13(3)条授权建立的无数特设贷款设施,已将美联储引入了一种看起来与财政政策非常相似的贷款方式,这引发了对合宪性的潜在质疑。
2020年3月通过的《关怀法案》(CARES Act)拨出了财政部的资金,以支持美联储在利用紧急贷款刺激经济时可能面临的潜在损失。 这4540亿美元对美联储贷款的“投资”,将财政部的资金置于首当其冲的损失的危险之中,从而使美联储不必像多德-弗兰克修订的联邦储备法案所要求的那样,担心将纳税人与损失隔离。 因此,美联储一直受到鼓励,在财政部资金的支持下,从事风险更高、范围更广的贷款。 在国会批准的情况下,美联储设立了市政流动性工具(Municipal Liquidity Facility)、大街贷款工具(Ma在 Street Loan Facility)和市场企业信贷工具(Market Corporate Credit Facility)等项目,向各州和市政当局提供贷款,向中型企业提供贷款,向大型企业提供贷款,所有这些项目都得到了数十亿美元财政部资金的支持。
这些工具和财政部的支持,让美联储处在一个让一些人感到不安的、接近财政政策的领域。 一般来说,美联储的业务仅限于放贷或投资资产。 当美联储开始能够对高风险贷款做出单方面决定,而可能的损失由财政部承担时,支出和贷款之间的界限似乎就消失了。 在高风险贷款直接发放给各州的情况下尤其如此,而这种发放模式传统上是由国会支出决定的。 虽然法院判例几乎不能告诉我们支出和借贷之间的法律区别,但如果这些行为被正确地视为“支出”,潜在的宪法问题就会随之而来。
由于美联储是行政部门的一个分支机构,由于支出是明确地、专门地授予立法机关的,权力分立和不授权原则将适用于授予美联储的支出。 因此,美联储支出的合法性将取决于是否存在一种“可理解的原则”来限制它。 当考虑到限制原则时,无论是在《关怀法案》还是《联邦储备法》第13(3)条中,都没有多少指导来指导美联储的决定。 风险较高的贷款项目以及这些项目中的贷款都是根据美联储的自由裁量权发放的,可能只受到财政部投资、国会事后监督和向金融市场提供流动性这一总体目标的限制。 这似乎不太可能满足非授权原则相对宽松的标准,并且可能被视为违宪授予立法权。
像COVID-19这样的紧急情况,虽然它们正确地导致了对同情和实用主义的呼吁,但不能成为忽视三权分立等重要宪法原则的理由。 虽然目前尚不清楚美联储目前的澳门威尼斯人注册行动是否真正属于财政性质,但在急于治愈COVID-19等疾病的过程中,对其合法性进行调查对于防止更大的生存危机至关重要。 在最近几十年第13(3)条紧急贷款普及之前,人们担心这项权力可能是一颗“政治欺诈的定时炸弹”。 然而,如果允许它威胁到美国政府微妙的权力平衡,结果可能会糟糕得多。